2012年10月19日下午,艺术与传媒学院在学院多媒体会议室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建议》。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曹玉玲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做了解释,重点强调了1-13条,26和27条。
曹书记首先传达了学校相关会议精神,指出此次学习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提升我院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接着,曹书记从(1)坚持内涵式发展;(2)促进高校办出特色;(3)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4)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6)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7)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8)强化实践育人环节;(9)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10)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11)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12)推进协同创新;(13)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2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7)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28)完善教师分类管理;(29)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30)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等三十条内容并结合我院教育教学的具体情况,向全体教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最后,曹书记要求全体教师在组织学习的同时,能进一步全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实践,为学院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