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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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安工业大学设计学院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2022年初进行了换届,现有委员6人,下设10个党支部,共有教工党员53人,学生党员179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设计学院党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传达学校党委有关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学院党委会研究本院党建工作,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院党委在安全稳定、把握方向、统一思想、打造队伍、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党委一班人职责分明、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方面都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在设计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委员会的决议,各党委委员根据分工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

(一)党委书记

学院党委书记负责主持学院党委的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工会工作、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是:

1.主持本级党组织全面工作,是学院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传达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研究制定党组织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2.主持党组织有关会议,负责召集学院党委会,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党委工作计划、决议,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按时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3.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员和职工三个层次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工作;抓好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按时召开学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错误思想作斗争;经常与党员和教职工谈心谈话,主动关心、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教学、管理等具体工作中去。

5.负责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工作,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

6.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7.抓好学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学院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8.支持学院工会和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作用。

9.负责督促、检查党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0.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

学院党委副书记协助学院党委书记的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院学生工作。具体是:

1.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受书记委托代理书记工作,负责本单位学生中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抓好学风建设,规划学生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学生管理制度。

4.对学生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抓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及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学生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把关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锻炼,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

7.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定期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分管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指导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指导学生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工作,抓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

9.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10.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三)党委组织委员

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具体是:

1.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工作;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四)党委宣传委员

负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学院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学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宣传学校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3.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准确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网络舆论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建议,及时进行引导疏通,定时研判,及时向党委汇报。

4.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5.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负责向院内外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学院党员、群众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形成团结向上的合力。

6.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五)党委纪律检查委员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是:

1.了解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的案件,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协助党委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6.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六)党委统战委员

负责党的统战工作。具体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鼓励统战对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谏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5.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向党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学院统战工作情况。

6.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七)党委青年委员

青年委员负责指导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体是:

1.加强对学院青年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青年职工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共青团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3.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为活跃本单位文化生活作贡献。

4.做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5.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

(八)党委保卫委员

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密工作。具体是:

1.做好学院党员和群众安全保密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安全保密检查、管理工作。

2.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变化,掌握舆情,抵制分化渗透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维护政治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师生政治思想和谐稳定。

3.注意发现和掌握本学院在保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做好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教育全体师生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盗、防火、防爆、防灾害事故等培训,落实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

5.完成校党委、院党委交给的其他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