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关于春季学生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作者:   分享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陕教安办[2019]8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稳定安全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春季学生稳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严抓工作落实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把学校稳定安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抓落实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

1.通过专题宣讲、安全知识讲座、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效果;

2.要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稳定安全;

3.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严禁在宿舍内过度上网、喧闹娱乐、私自留宿他人等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

二、全面排查隐患,摸清底数,做好管控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根据《关于开展学生工作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稳定安全隐患问题及特殊群体学生帮扶档案的通知》(2018021学生工作通报)要求全面排查影响学生稳定安全的隐患,摸清底数,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和突出重点,建立台账,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或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1.排查学生宿舍私拉电线、违规电器使用等安全隐患,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

2.排查开学后未到校学生。对于未到校学生及时联系、通知家长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排查校外住宿学生。做好因特殊原因已审批校外住宿学生的登记,切实掌握学生校外住宿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家长的联系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将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及时上报学生管理科备案;

4.排查学生在正常教学期间的晚归、夜不归宿现象;

5.排查心理异常学生和学业困难学生(尤其是因成绩不能正常毕业和取消学位学生),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措施。

三、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和外出学生的管理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和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举办学生集体活动必须做好安全预案;

2.加强学生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加强外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毕业年级在外实习学生)。对于外出学生要保持联系,确保学校和家长了解外出学生的相关情况。

四、完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畅通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与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制定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掌握重点学生、特殊学生的动向,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要强化校园稳定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稳定安全事件发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2日